遇到交通事故如何處理?

2025-10-28


遇到交通事故不知道該怎麼辦嗎?以下步驟告訴你:

Step1

立即停車、打開雙黃燈,將警示牌放在車後方約30公尺至100公尺處(務必依照當時車道的速度及交通狀況增加警示牌擺放距離)。

Step2

檢視雙方身體以及車輛損害的狀況。如果現場有人員傷亡,先撥打119(千萬不要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),再撥打110報警、聯絡保險公司。

Step3

拍照蒐證,務必拍攝雙方車輛的前後左右、車頂、底盤等位置,可以用不同角度、距離拍攝車輛撞擊點、煞車痕長度、擋泥板凹陷程度等,如果身上有筆或其他可以作為參照物的物品,可以一起拍攝,以便將來推算長度、距離。

Step4

如果可以的話,尋找現場目擊者,詢問對方是否有意願將來出庭作證,如果對方願意,則留下對方的聯絡資訊,以作為日後訴訟時傳訊作為證人。如果發現現場附近店家設有監視器,可以向店家詢問是否可以提供或至少請店家先進行備份。如果交通事故發生原因與號誌有關,可以在現場記錄號誌燈的變換秒數,以備不時之需。

Step5

等待警方進行拍攝、測量及繪製事故現場圖,再配合警方製作筆錄,切記筆錄內容將會影響案件走向以及車鑑會的肇責認定,所以務必不要隨意回答問題,尤其是警方詢問行駛狀況、轉彎時是否確認四周、當時車速、有無注意現場限速等等問題時,務必謹慎回答。

Step6

取得三聯單後,盡速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(注意:不論是否向對方求償,建議先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以免超過理賠申請期限,或將來對方名下無財產而無法受償)。

Step7

事故發生7日後,可以向管轄警局申請車禍現場圖與現場照片。事故發生30日後,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,確認警方初步判定的肇責。如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有意見,可以自行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(如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可向檢察官或法官聲請由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),對於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有意見,可於收到鑑定報告後的30日內提出覆議。

Step8

如欲提告,刑事過失傷害罪部分,應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;民事求償部分,應於事故發生後2年內提起訴訟。


文末小建議:有些車禍案件因涉及金額不高,可能委託律師並不划算,但仍建議事前可以向律師諮詢,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。如果是刑事被告,建議務必先諮詢律師,之後再評估是否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。另外,車禍案件的告訴人雖然不一定有委託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的必要,但如果告訴人有想要與被告進行調解,還是可以考慮是否委託律師出席調解,以免因不懂法律而簽立不符合自身需求的調解筆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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